中国网财经4月20日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2023年1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丽都壹号社区内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院墙墙体宣传画上存在宣传用语“20万+消费客群....”,经确认确为该公司发布。
根据情况说明可知,广告宣传语“20万+消费客群....”为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搜狐号“DataDance城市地图”于发布的文章《利用大数据获取望京商圈内用户画像住宅分布交通等数据》创作,文章内显示:北京望京商圈 常驻人口约283,312人。丽都壹号底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府家园北里,望京商圈西至大屯,南至798艺术区,北至来广营,东至环铁。丽都壹号底商属于望京商圈、丽都商圈、燕莎商圈三大板块交接地带,不能单纯以望京数据界定,且广告在表述中未明确写出对应的覆盖范围,所以在销售丽都壹号底商的宣传中使用“20万+消费客群....”的表述是不准确不清楚的。
根据以上关于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广告的认定事实,可知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涉嫌在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没有准确、清楚或明白表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李方)
编辑者:admin
分享到: